解读易经(第六十四卦)——未既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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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既卦解读

六十四、未既卦

未济卦是易经六十四卦中的最后一卦,以未能渡过河为喻,阐明“物不可穷”的道理。这个卦是异卦(下坎上离)相叠。离为火,坎为水。火上水下,火势压倒水势,救火大功未成,故称未济。《周易》以乾坤二卦为始,以既济、未济二卦为终,充分反映了变化发展的思想。

64.1  未济:亨。小狐汔济,濡其尾。无攸利。

白话

未济卦:亨通。小狐狸快要渡过河,却打湿了尾巴。看来此行无所利。

解读

未济,卦名。本卦为异卦相叠(坎下离上)。上卦为离,离为火;下卦为坎,坎为水。火处水上,火势压倒水势,救火之事,大功未成。所以卦名曰未济。此卦与既济卦构成一个相对统一的组卦。《周易》六十四卦,以乾、坤两卦开始,以既济、未济两卦结束。乾坤絪蕴,万物化生,繁衍不已,变化不息。既济、未济,代谢无疆。六十四卦这一编排组合,是《易经》变化发展思想突出的反映。汔(qì气),声假作几,将要。济,渡水。

64.2  《彖》曰

未济“亨”,柔得中也。“小狐汔济”,未出中也。“濡其尾,无攸利”,不续终也。虽不当位,刚柔应也。

白话

《彖辞》说:未济卦有亨通之象。由于六五阴爻居于上卦中位,位象相得。然而庸材任重事,必至中途颠仆。比如“小狐过河,打湿尾巴,所行无所利”,没有好结果。不过庸材虽居大位,但能顺从君上,不至为害过深,一切尚可补救。

解读

柔得中,本卦六五之爻为阴爻,为柔,居上卦中位,是阴柔得位。中,中正之道。未出中,犹言所行不合事理。此句针对“小狐汔济”而言,比喻庸材任重事,必至中途颠仆。虽不当位,刚柔应也,本卦初六、六三、六五均为阴爻,而居阳位,是“不当位”。然而九二、九四、上九均为阳爻,为刚,与三阴爻相互呼应,所以说“刚柔应”。

未济卦是既济的综卦,下坎上离,离为火、坎为水,火向上炎,水往下润,两两不相交。卦中也是三阴三阳,两两相应,有同舟共济之象,故此卦“亨”。但六爻均位不正,阴差阳错,若“小狐汔济,濡其尾,无攸利”。小狐过河尾向上舒,可刚要到河边尾巴就被沾湿了,没有过去,以此喻事情尚未完结,还要向前发展。 

64.3  《象》曰

火在水上,未济。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

白话

《象辞》说:本卦上卦为离,离为火;下卦为坎,坎为水。火在水上,水不能克火,是未济卦的卦象。君子观此卦象,有感于水火错位不能相克,从而以谨慎的态度辨辩事物的性质,审阅其方位。

辨物居方,俞樾说:“辨物者,分别其物品也。居方者,处置其方位也。”

64.4

初六:濡其尾,吝。

《象》曰:濡其尾,亦不知极也。

白话

初六:涉水渡河,沾湿了衣尾,前进有困难。《象辞》说:涉水渡河,沾湿了衣尾,见微知巨,再冒险前进,是不知儆戒。

解读

濡,沾湿。尾,衣尾,参见前注。吝,艰难。极,高亨说:“当作儆,形近而误。儆与下文正字谐韵。《说文》:‘儆,戒也。’”

“初六,濡其尾,吝”,可既济卦“初九”“濡其尾”却“无咎”。这是因为,既济卦阴阳各得其位,而未济卦是阴阳失位;既济是成功之时,而未济是未成之时;既济初爻是处于离火之下,而未济初爻是处坎险之始,两卦的主客观条件不同,所以其占的结果就不一样。

64.5

九二:曳其轮,贞吉。

《象》曰:九二贞吉,中以行正也。

白话

九二:提着腰带涉水过河。卜问得吉兆。《象辞》说:九二爻辞讲贞吉,由于九二阳爻处下卦中位,像人行事遵循正道。

解读

曳,拉,拖。轮,借为纶。参见前注。中以行正,此以九二爻象、爻位为据。九二居下卦中位,像人行事,合符中正之道。

“九二”以刚居坎险之中,虽上应“六五”,但在未济之时,“曳其轮,贞吉”。既济卦“曳其轮”只得到个“无咎”,而未济“曳其轮”却获“吉”,何也?他俩所处的时间不同,一个是已成之时,一个是未成之时;他们各居的爻位也不同,一个以阴居下,一个以阳得中,所以占卜的结果是有区别的。

64.6

六三:未济,征,凶,利涉大川。

《象》曰:未济,征凶,位不当也。

白话

六三:渡不了河,出行有凶险。不利于涉水渡河。《象辞》说:渡不了河,出行有凶险,由于六三阴爻居阳位,像人处境不利。

解读

高亨说:“利上当有不字,转写脱去。(讼云:‘不利涉大川。’此文当与彼文同。)”当据补。

“六三”以阴柔之质失正居险,上应“初九”。力不能自济,却要上进,故诫之“未济,征凶”。既然“征凶”为什么又“利涉大川”呢?这是从正面勉励之辞。三下乘“九二”上承“九四”两阳,互为离卦,有离火通明之象,故勉之与“九二”共进可排除险难,渡过大江大河。

64.7

九四: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,有赏于大国。

《象》曰:贞吉,悔亡,志行也。

白话

九四:吉祥的贞卜。没有悔恨。大动干戈,助殷讨伐鬼方,费时三年,打败了它,获得殷国的奖赏。《象辞》说:吉祥的卜问,没有悔恨,说明志自得行。

解读

震,高亨说:“震,当是人名,周君或周臣也。”李镜池说:“震,动。”译文从李说。伐鬼方,参阅前卦“高宗伐鬼方”注。大国,措殷国。

“九四”之所以“贞吉”(占卜的结果吉祥),是因为三是“未济”,至此已经向既济转化。四以阳处阴则有悔,但已脱离坎险进入上离,下应“初六”,故“,悔亡”。“震用伐鬼方”与既济卦“高宗伐鬼方”说的不是同一个历史事件。这里说的是周公季历伐鬼戎。“三年有赏于大国”是说季历受到了殷王的奖赏。“高宗伐鬼方”是殷自己的事情,平定鬼方后事已完成,故说“既济”。而季历“伐鬼方”是为殷做事,只得到了一个“赏”,就灭商大计来说尚没有完成,故设在《未济》卦中。

64.8

六五:贞吉,无悔。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

《象》曰:君子之光,其晖吉也。

白话

六五:吉祥的贞卜,没有悔恨。打了胜仗,捕捉了俘虏,这是君子的光荣,吉祥。《象辞》说:君子光荣,君子光明正大,自然吉祥。

解读

晖,意义同辉。《释文》:“晖,又作辉。”孔颖达说:“象曰:‘其晖吉’者,言君子之德,光辉著见,然后乃得吉也。”

“六五”以阴柔居尊而有悔,但下应“九二”,并有“九四”之佐,有同舟共济之象,故“贞吉,无悔”。处离卦之中,为文明之主,闪耀着“君子之光”,以诚相待,俟时可济,故“有孚,吉。”

64.9

上九:有孚于饮酒,无咎。濡其首。有孚,失是。

《象》曰:饮酒濡首,亦不知节也。

白话

上九:捕捉了俘虏,饮酒庆贺。没有灾难。但酗酒闹事,头发都淋湿了。俘虏伺机作乱,将他们杀了。《象辞》说:酗酒闹事头发都淋湿,也太不知节制了。

解读

是,借为题,本义为额,这里指脑袋。

“上九”处卦之极,物极则必反,由未济将转化为既济,可信于下,“我有好酒,吾与尔靡之”也无妨,故“有孚,于饮酒。”但又诫之“濡其首,有孚,失是”,如安逸过度,不能审时度势,一味信任于人而贸然前进,就会有既济卦上六“濡其首”之象,那就危险了。

未济是六十四卦最后一卦,事物至此好像是要终结了。但既济却从积极的角度阐发了“未济”之中必有“可济”之理。卦中下三爻皆在坎险之中,均尚不能“济”;上三爻处离明之中,可以“行”,但均诫之要“慎”。“祸兮福之所倚,福兮祸之所伏”(《老子·道德经》),事物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,福可转为祸,祸亦可转为福;既济可转为未济,未济也可转为既济,事物就在这否定之否定的对立统一中发展,永无止境。

《易经》六十四卦、三百八十四爻、五千余言的卦辞爻辞,揭示了宇宙变化,自然规律,社会发展,人间冷暖,《易经》的思想可谓大矣!

所属专题:《为大众解读易经》(68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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